普通高中怎样填报志愿?按照什么原则录取?
答:普通高中志愿分为公办学校志愿和民办学校志愿。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学校为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及有关学校,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作为志愿填报;第二批次学校为省二级示范性高中及有关学校,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第三批次学校为一般普通高中,最多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每一批次每一阶段均可选择一所学校,也可选择不填,不填意味着考生将放弃该批次、阶段的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考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划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按照第一批次到第三批次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逐级录取,各批次、各阶段学校志愿互不冲突。录取时,在填报了相关学校志愿的前提下,前一批次或阶段的志愿未被录取的,顺次参加下一批次或阶段学校的录取。
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比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中考成绩自行确定分数线并录取。